編號 | 37998 |
學校 | 永福國小 |
發布人 | 洪瑞鳳 |
電郵 | |
發布日期 | 2024/11/22 |
下線日期 | 2024/12/13 |
聯絡電話 | 06-2223241#808 |
職缺 | 自然與生活科技 |
薪資 | 月薪 |
名額 | 1 |
開始日期 | 2024/11/22 |
結束日期 | 2024/12/13 |
已登記 | 0 |
狀態 | 待聘中 |
說明 |
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ㄧ次公告分次招考) 壹、依據: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 貳、甄選名額及聘期: 職缺:懸缺 類別:自然與校訂資訊科任教師代理教師 名額:正取1名 備取1名 聘期:114/01/04-114/07/31 一、聘期自實際報到日期起聘至114年7月31日止。 二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 三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 叁、報名資格 一、基本條件: 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 (二)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 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 二、資格條件: 第1次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第2次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第3次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或大學以上畢業。 第4次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或大學以上畢業。 第5次報名資格 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或大學以上畢業。 肆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、一次公告時間:113年11月22日(星期五)至113年12月13日(星期五) 二、公告方式: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://www.tn.edu.tw 本校網站 http://www.yfes.tn.edu.tw/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://104.tn.edu.tw/Jlist.aspx 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委託書、切結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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